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涉农企业(组织)
商标创牌先锋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办、农业局、工商局,市属有关单位,各有关涉农企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品牌富农”工程,促进温州涉农企业(组织)打造自主品牌,增强经营主体商标品牌意识,根据《温州市2010年—2015年农产品商标培育发展规划》(温工商〔2010〕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温州市涉农企业(组织)商标创牌先锋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评选活动旨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品牌意识,培育更多农产品商标品牌,不断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扩大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评选、表彰一批具有较强农产品商标品牌运作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推进“品牌富农”工程,达到“创一件农产品商标品牌、兴一片农业产业、带一方农业经济”的目的。
二、举办单位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品牌协会共同主办;温州三农网(http:/www.wznw.gov.cn)、温州工商网(http:/www.wenzhou315.gov.cn/)、温州品牌网(http:/www.brandwz.com/)作为活动的宣传平台。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温州市涉农企业(组织)商标创牌先锋单位评选:
(一)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涉农企业(组织)的产品主打商标注册并使用二年以上(2011年4月底前注册)、证明商标注册并使用一年以上的(2012年4月底前注册);
(三)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高,产品生产有规模、效益好,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四)产品被各级政府部门及消费者认可,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
(五)产品获得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中的任一认证;
(六)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排名靠前,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七)近三年企业无重大质量事故或抽检不合格现象等问题。
四、评选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从2013年5月开始到2013年11月结束,整个活动将分成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自荐阶段(5月~7月份)
在各新闻媒体发布评选活动消息,由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农办、农业局、工商局推荐,也可由企业(组织)自荐。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可从温州市委农办、市工商局和市品牌协会网站下载),经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农办、农业局、工商局审查后,各选取1~3家,报送评选办公室(地址:温州市工商局商广处)。经评选办公室资格审核后,初步形成候选名单。
第二阶段:候选展示阶段(8月份)
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工商门户网站和市品牌协会网站,推出评选活动特别报道,对候选企业进行重点推荐。同时,组织社会各界评议,并实地考察候选企业情况。 第三阶段:投票评选阶段(9月份)
组织评定工作。一方面在网络上再次全面展示候选企业,并组织广大市民进行网络投票;另一方面由评审组进行评审。根据广大市民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入围企业(组织)。
第四阶段:宣传推广阶段(10~11月份)
1、对被评选为温州市涉农企业(组织)商标创牌先锋单位的企业(组织),在全市性会议上颁发证书和牌匾;
2、通过各大新闻媒介宣传,向社会公布评选的结果;
3、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扶持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
4、工商部门在组织认定温州市知名商标、推荐申报浙江省著名商标时给予重点扶持。
五、评委组成
本次评选活动评委由温州市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部分评委以及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见附件)和企业(组织)简介;
(二)商标(标志)注册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
(三)县级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产品获得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具有国家检测资格认证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在半年度内);
(六)其它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于2012年7月底前报评选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组织)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参加评选的企业不负担任何参评费用。
(联系处:温州市工商局商广处,市府路496号大剧院旁市工商局大楼)
附件:参加温州市涉农企业(组织)商标创牌先锋单位评选申报表
温农发〔2013〕149 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五.doc |